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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真题汇编(83)|环球快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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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模考试卷(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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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1年1月甲公司转让办公楼,取得不含增值税收入550万元。该办公楼2017年1月购入,购房发票注明不含增值税价格为400万,购房时缴纳契税16万元并取得完税凭证。甲公司转让办公楼不能取得评估价格,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的相关税费为5万元。计算甲公司转让该办公楼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A.550-(400+16)×(1+4×5%)=50.8(万元)B.550-400-16-5=129(万元)C.550-400-5=145(万元)D.550-400×(1+4×5%)-16-5=49(万元)3.【答案】D【解析】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扣除项目的金额,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对于纳税人购房时缴纳的契税,凡能够提供契税完税凭证的,准予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但不作为加计5%的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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