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坐下剪了两下,耳朵突然吃痛,竟被理发师剪掉一块肉
太可怕了!北京。陈先生年前去理发店剪发,想着新年有个新气象。不料,刚坐下剪了两下,耳朵突然吃痛,竟然被理发师剪掉了耳朵上一块肉。最令人无语的是,理发店只付了200元的医药费,并表示不会对生活造成影响!
根据陈先生描述,当时就想着年前回家前理个发,可是刚坐下剪了两下,对方就剪到了他的肉,当时就感觉非常疼,甚至都有些麻了,但理发师却一直和他说没事,一点皮而已,而理发店也没有后续的举动。
就这样,理发店也没有处理伤口和道歉的意思,就给陈先生晾在店里半个小时,或许是看情况有些严重,随后提出带陈先生去医院包扎伤口,医生告知他,耳朵以后会缺块肉,后续可能还要有整形修复,但理发店却付了200元的医药费,就像没事人一样要离开。
这时陈先生拦住对方并报了警,按照他的想法,这不是一件小事,包括后续的医疗费用以及误工费,都应由理发店负责。
但理发店店长却说,这只是耳朵受伤而已,并不影响上班,也不会影响生活和过年走亲戚,反而对陈先生冷嘲热讽,意思他在讹人。
而在报警后,民警告知陈先生,如果要走诉讼程序,需要找到理发店要当时的监控,可是陈先生找到店里,对方却拒绝提供。
很难想象,理发店为什么会这样处理,而这种处理态度,更是令人气愤。要知道对于成年朋友来说,耳朵上剪掉一块肉虽然不是重伤,但是会影响个人的外在。不管日后的寻找工作,甚至是相亲,都可能被对方挑三拣四,也会给自己的生活带来很严重的影响。
这些话从店长嘴里说出来,如此轻松,真的让人想不到,甚至于有网友表示:既然老板这样说,那就不要赔偿了,让店长“以肉换肉”吧。
当然,这种想法可以被认为是一种戏谑,如果当真是万万使不得的,因为法律明确规定,个人不得对自己的身体做出承诺。
那从法律角度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首先是违约责任。事实上,陈先生进店理发,已经和理发店达成的是一个默认的服务合同关系,即陈先生支付理发的钱款、理发店提供对等的服务。
按照《民法典》规定,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存在重大瑕疵问题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所以在本案中,陈先生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退回本次理发的费用
其次是侵权责任。《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身体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他人的健康权。
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理发理发,就是整理头发,但是把耳朵剪到了,这已经侵犯了他人的身体健康权,所以必须进行赔偿。
另外,按照《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所以就本案而言,陈先生可以直接找到理发店赔偿。
最后就是赔偿问题。《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理发店现在以不影响生活工作为借口,只愿意支付200元的医药费,是非常荒唐的事情。既然是这种态度,那陈先生也不必给对方留面子了,直接起诉就可以,而理发店则有义务提供监控,拒不提供那就需承担不利后果。
新年到了,要说最忙碌的地方,理发店绝对排在前列,但即便再忙,也应该服务好每一个顾客。如此荒唐的事情,根本就不应该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