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通知发布
11月16日,记者从教育部获悉,《关于做好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发布。《通知》明确,引导高校重点布局社会需求强、就业前景广、人才缺口大的学科专业,及时淘汰或更新升级已不适应社会需要的学科专业。
《通知》同时要求,各地各高校要建立完善就业与招生、培养联动的有效机制,把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作为高等教育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教育部将把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作为“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学科专业设置和评估、招生计划安排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实行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红黄牌提示制度。深入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调查结果作为衡量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参考。
探索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合格评价,建立部、省两级就业工作合格评价机制,促进高校就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全国就业工作优秀经验宣传推广,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各地各高校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突出重要的位置,落实就业“一把手”工程,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靠前指挥、院系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协同推进、全员参与的协调机制,将就业工作纳入领导班子考核重要内容。建立完善就业风险防范化解机制,确保安全稳定。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适时牵头成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清单,全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教育部将省级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制定促进毕业生就业政策及其实施情况,纳入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重要内容。
《通知》还指出,各地教育部门、各高校要积极创造条件认真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要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明确提出各项指标要求,并报教育部备案。各高校要配齐配强就业指导人员,鼓励就业指导人员按要求参加相关职称评审。组织开展毕业班辅导员、就业工作人员全员培训,加大资源供给和培训保障力度。
持续开展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典型案例总结宣传,推出一批具有推广价值的优秀案例。各地各高校要多渠道、全方位宣传国家就业创业政策,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毕业生就业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