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贼”信守承诺,原物奉还,还送上千元感谢金
今年四月,渝中区上清寺一间写字楼发生一起盗窃案,东西拿走了,小偷却留下了一张很有意思的借条。
被盗的是一台笔记本电脑,四部手机,还有两条名贵香烟。当时,对方还留下来一张借条。
借条上说,借贵公司的贵重物品一用,等三日后会返还这些丢失的物品,并呈上一千块钱感谢金,只要贵公司不要报警就行了。
借条上还有:如有食言再报案即可。因为失主掌握的监控等证据非常充分,自己不可能逃脱,因此烦请高抬贵手,恩同再造,感谢不尽。还签了名,按了手印。
这小偷是谁?用词造句文绉绉的。失主担心这是小偷的缓兵之计,还是报了警。警方调取了公共视频,并将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告知了大楼保安,请他们留意巡逻。
上清寺派出所民警万茂华介绍说,第三天到第四天的时候,大楼保安向公安机关报警,抓到一个男子,跟警方通报的男子高度相似。在该公司的办公桌上,小偷确实把之前盗窃的物品如数送还了,还有一千块钱的感谢金。
这名“盗贼”信守承诺,原物奉还,还送上感谢金,他能够免于刑事处罚吗?民警说,盗窃后的做法不必然构成免于处罚的理由,充其量是判罚轻重的参考因素。
对方的行为不算借,要失主同意才叫借,失主在不同意不知情的情况下,以非法占有为故意实施了侵占他人的财产,就是盗窃。
民警说,窃贼姓周,当时偷了笔记本电脑和手机等物去抵押,套取现金后用于网络赌博,结果这一次赌赢了,于是依约送还了财物,并呈上千元感谢金。
周某的这一做法,取得了失主的谅解,本着微罪不诉的原则,警方对其采取了监视居住的处罚,未追究其刑事责任,希望他能够痛改前非,重新作人。
那么,周某有没有痛改前非呢?今年六到八月,上清寺的几幢写字楼里又发生了几起盗窃案。从视频资料看,作案者熟悉写字楼的环境和安防情况,智商高,胆子大,具有较强反侦探的意识,因此屡屡得手。